甘肃省物价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供销社关于印发《甘肃省餐饮娱乐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的通知
(甘价工〔1996〕138号 一九九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餐饮、娱乐、修理业价格行为,建立正常的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餐饮、娱乐、修理业的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甘肃省餐饮娱乐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餐饮、娱乐、修理行业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业。近年来,这些行业大部分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但由于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和市场规则尚不完善,致使市场价格行为比较混乱,少数经营者利用不正当手段牟取暴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各地物价、商业、文化等部门和供销社应当把组织贯彻执行《规则》作为培育市场,建立经营者自我约束机制,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物价、商业、文化等部门和供销社的领导,要密切配合,做好《规则》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要将《规则》列为今后餐饮、娱乐、修理行业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价格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抓好经常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促进这些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和其他方式广泛宣传《规则》,使餐饮、娱乐和修理业的经营者,自觉按照《规则》的要求规范价格行为。
四、有关《规则》的配套暂行办法,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实施。
附件:
甘肃省餐饮娱乐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餐饮、娱乐、修理业价格行为,建立正常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餐饮、娱乐、修理业的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甘肃省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