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加强2005年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甘价服务[2005]10号)
各市、州物价局、交通局:
2005年春运将至,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05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号)精神,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的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公路客运价格由省物价局会同省交通厅管理,各地不得擅自出台涉及春运票价浮动措施,或调整范围、幅度。根据国家有关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为保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的稳定,经研究,今年春运期间省内各线路客运票价不实行票价浮动政策。
二、各级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的监管。要协调有关部门,督促各有关运输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规、政策,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春运价格的规定;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未经明码标示的价格和收费,一律不得收取。要加强对市场价格水平监测,价格水平出现异常波动时,应依法采取干预措施,保持价格合理、稳定。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依法处理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