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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2007年8月1日至8月31日)。整治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并报县政府批准后通报全县,并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查处药品(药包材、空心胶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是县政府当前为保障公众用药(械)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县政府决定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2006-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密切配合,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收到成效。
  (二)讲究方法,突出重点。各部门、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工作方法,既要整体推进,对全县的药品、药包材、空心胶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地毯式的拉网全面检查,又要分清两点论和重点论,突出工作重点,集中查处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危害特别大的、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大案要案,并进行曝光。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面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结合工作需要和形势变化进行修改完善。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完善机制,促进自律。大力推动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行业自律机制,积极鼓励药品、药包材、空心胶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的力度,对不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药品、药包材、空心胶囊、医疗器械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相关监管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条件。加强药品(药包材、空心胶囊、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验力度,进一步推进药品快检工作,积极发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合理安排经费,增加监督抽验的批次和快检设备的配置。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统筹兼顾,抓好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要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使企业懂得怎样做,应该怎样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要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商业贿赂,通过治理商业贿赂,促进专项整治收到成效。要与调查研究工作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经验,促进监管和行业发展长效机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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