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管理与教育并重,执法与宣传结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车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要展出、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车站候车室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要张贴宣传挂图、不间断播放教育光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加强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政府及社区、单位、学校等。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监察部门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除严肃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外,还要会同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利用媒体和社会舆论进行监督。
四、考核评价
近期,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创建活动进行评价,重点考评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的情况,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乡镇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加强区域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管理合力,提高道路交通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各乡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的检查。并通过组织明查暗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指导等渠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总结先进经验,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
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张晓强
副组长:
杨仲敏(县府办)
潘美林(县交通局)
潘卫雄(县公安局)
成 员:
麻益兵(县委宣传部)
梅进前(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