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以省道和主干公路为重点,对公路危险路段(路口)进行专项排查和整治;规范公路路口设置审批制度,对不合理的公路路口,坚决予以封闭;对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及严重影响安全视距的障碍物,要予以清除;对事故多发路段(路口)应保证夜晚照明用电。
(三)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加强对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发证的监督检查。交通、农业、公安部门要督促驾校严格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增加驾驶人安全知识、实际道路驾驶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内容,强化驾驶人素质教育。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农机监理站要严格县管驾驶人的考试和发证工作。按照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发证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并处理。
2、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检测工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县管车辆的检测工作,并协助抓好客运车辆春运期间的检测,加强学生接送班车的道路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落实“三关一监督”。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监督。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安全行车日志制度。监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强制保险。督促运输企业按规定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等装备。加强对报废车辆的管理。
4、加强低速货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要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驾驶人纳入日常管理,严格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验、审验。农机监理站要切实把好上路行驶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
5、规范校车管理。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实行统一标识的接送班车通行证,统一管理,严格查纠。
6、实行管理信息交流与共享。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农机监理站要建立完善拖拉机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健全公安、农机部门农村道路交通信息交流、共享、互动机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要将路面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通报交通部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由交通局通报其所属运输企业,责令企业对其进行再教育、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四)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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