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引进名优茶加工先进设备,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扶大做强龙头企业,扩大茶叶加工规模,力争培育1家以上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实现加工茶叶1000吨,产值10000万元,企业利润1400万元,年均利润700万元。
(四)全面实施品牌拓市战略,构建市场营销网络。结合全县统一惠明茶品牌和各业主拥有自主品牌的实际,建立市场认可的品牌体系,做响、做大、做强品牌,加强与省内外营销大户和经销商合作,快速开拓市场。
(五)完善技术服务体系。
1、科技服务队伍建设。根据景宁惠明茶产业化发展需要制定好技术培训计划,并切实地完成人才培训年度任务,全县茶叶专干、村(基地)茶叶辅导员常年保持在200人左右。
2、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景宁分市场、景宁农村星火科技网、景宁科技信息网、农村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建设,在全县24个乡镇建立远程教育视频系统站点。
3、技术培训。加强景宁县职高国家星火学校建设,开设茶叶种植、加工、营销等专业,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协调,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开展茶叶技术领域内的农民科技培训,力争每年培训9000人次以上。
三、组织管理
为了全面完成《景宁畲族自治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的各项任务指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建立景宁畲族自治县科技富民强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科技和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副主任以及科技局、财政局、农办、农业局、发改局、审计局、鹤溪镇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指南等宏观政策,审查批准项目的实施和验收以及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在科技局、农业局、财政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各相关单位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负责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协调工作,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上报执行情况和重要事项。办公室下设项目实施管理小组和资金管理小组,分别负责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在科技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抽调,资金管理小组成员在财政局、科技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