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专项监测的通知
(甘价监测[2005]33号)
各市、州物价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掌握全省农资价格动态,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提供快捷、详实的决策依据,经研究,从2月21日起对全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施专项监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品种:碳酸氢铵、尿素、磷酸二铵、过磷酸钙、高压聚乙烯棚膜、高压聚乙烯地膜、种子。具体规格等级见附表一。
二、监测范围:各市、州物价局选择2个粮食主产县(按推荐表确定,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另行确实),作为农资价格监测报告单位,各报告单位在辖区内选择两个有代表性的农资零售企业,作为价格监测采价点。各县、区给市、州上报两个采价点的平均零售价格,各市、州物价局按附表一填写,负责上报省局价格监测中心。采价点一经确定,要保持稳定,不要轻易更改。
三、监测报告时间:该项监测从2月21日起,到5月底止。在此期间,各县、区于每周一采集采价点价格,报送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各市、州于每周星期二11:30以前将所辖粮食主产县前一天采集的原始价格和平均价格,用传真或电话(0931-8415580)上报省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
四、各市、州物价局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农资价格监测的布点工作,确保农资价格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农资市场的调查分析,及时了解化肥、农膜的生产、成本及供求变化等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认真分析并迅速上报。
附件:1.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周报表
2.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市县推荐名单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周报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名称
| 规格等级
| 计量
单位
| 价格
| 备注
|
县
| 县
| 平均
|
碳酸氢铵
| 含氮17%以上水分≤3.5%国产
| 元/公斤
|
|
|
|
|
尿素
| 含氮46%国产
| 元/公斤
|
|
|
|
|
尿素
| 含氮46%进口
| 元/公斤
|
|
|
|
|
磷酸二铵
| 国产
| 元/公斤
|
|
|
|
|
磷酸二铵
| 进口
| 元/公斤
|
|
|
|
|
过磷酸钙
| 颗粒状
| 元/公斤
|
|
|
|
|
高压聚乙烯棚膜
| 折径1米厚0.10mm±0.02
| 元/公斤
|
|
|
|
|
高压聚乙烯地膜
| 厚0.014mm±0.002
| 元/公斤
|
|
|
|
|
小麦种子
| 包衣
| 元/500克
|
|
|
|
|
玉米种子
| 包衣
| 元/500克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