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5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价法调[2005]36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甘肃厂区、东风场区物价局:
2005年价格工作要点经全省物价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做好2005年价格工作。
二○○五年二月二日
2005年价格工作要点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省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根据经济形势和价格运行面临的环境,2005年我省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价格工作全局,按照全国发展改革(物价)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项目建设和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和深化价格改革,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依法强化价格监管,继续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发展稳定的价格环境,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全年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3%左右。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安排工作均要服从实现全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继续实行“两条控制线”措施,坚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超过预期调控目标的市州,并针对各地的具体情况实行个别指导。
(2)及时提出价格调控的政策建议。自觉增强大局意识,认真执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定期向党委、政府报告价格运行情况,当好参谋助手;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把握好出台政府提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避免集中出台,推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探索建立低收入阶层消费价格指数统计分析制度。
(3)做好价格监测工作。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体系和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监测报告制度。继续做好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日报、周报、月报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反映省内、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动态。
(4)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加强对粮食、化肥、煤炭、石油、钢材、水泥、运输、房地产等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走势的分析预测。密切关注上游产品涨价对下游产品的影响。健全完善价格形势分析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行业组织的作用,研究分析价格形势。加强价格信息和价格形势的对外发布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心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