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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项目正式收费标准的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8月27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27日)废止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项目正式收费标准的函
(甘价函[2005]13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项目经营性收费标准试行期满延续收费的报告的函》(甘教财函[2004]60号)收悉。《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我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2]312号)试行两年来,情况良好,社会反映平稳,经研究,现将我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项目的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每人每次80元(其中笔试费30元,机试费50元);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一级B、一级、二级每生每次130元;三级、四级每生每次150元。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考试费每生每模块60元;
  全国少儿计算机培训考试(CIT):考试费每生每人每模块70元;
  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考试费每人每次120元;
  点考及电子档案费:点考(应考生要求单独组织考试,不受时间限制)费每生每门课250元;电子档案费(各类考试的一次性个人电子信息的采集、保管、查询服务及各种证卡工本费)每人2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包含报名、考试口试、上机、证书、上交国家考试中心的管理费等全部费用,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项目考试为非强制性考试,应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为社会提供服务,严禁组织普通高校和中学在校学生集体报名、搞强制推行。
  三、你厅要督促考试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向社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所批收费标准为经营性收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票据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通知不符的有关规定 ,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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