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进一步搞好党风党纪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权力观为核心的党风党纪教育。在后半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章》,学习《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条规。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观看正反面典型案例,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教育等形式的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党纪条规教育,帮助机关党员干部更好地牢记和遵守廉洁从政的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第三,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定程序办事,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物价局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办事公开、按时办结等规章制度,以树立行业新风为主题,以落实《省直机关工作规范(试行)》,创建“文明机关”为重点,以机关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优质服务为核心,深入推进党风政风建设。切实解决机关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的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按照局机关与各市州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书,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解决行业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拓宽服务领域。拟在今年下半年,由监察室牵头,组织行风监督员深入部分市州,开展调查研究,检查行业作风情况,为搞好行风建设打好基础。
(三)健全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第一,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今年,在局机关继续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体明确、权力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的责任体系。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党组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处室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要按照分解的任务,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人,做到责权统一,上下紧扣,相互监督,层层把关,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加强局机关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要用制度的形式将反腐倡廉实践中的有效措施、做法加以完善和规范,把比较成熟的做法转化为制度规定。要进一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形成既团结协作,又互相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在人事制度上,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都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委(纪检组)意见的暂行办法》,规范征求意见的时间、方式、内容和程序;在财务管理上,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加透明度,对省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要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建立审批制度,建立经费收支和经费使用的审计报告制度,每半年及年终要向局党组汇报经费的收支情况。今后办公室、监察室要加强对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应经党组讨论决定;在业务工作上,要严格按秩序办事,要加强对定价和执法检查的监督,大项的调(定)价工作,能听证的都要坚持听证,逐步落实决策论证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