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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甘价检查[2005]124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甘肃厂区、东风场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检[2005]805号文印发的《关于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价格监督进社区是新形势下价格部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强化监督,构建和谐社会新的工作方式。各地要确立“转变观念,注重宣传,突出服务”的新思路,本着拓展领域、强化宣传、贴近服务的原则,把工作内容定位为:以居民群众为服务对象,把价格收费公示、价格法规宣传、职能介绍、政策咨询、投诉受理等作为工作重点。

  二、要以街道、社区为依托,建立街道和社区价格监督站。要加强同街道办事处的联系,通过他们与居民社区沟通,初步建立以街道、社区为依托的价格监督站,具体负责实施街道和社区的价格监督工作。同时聘请一批热心价格监督工作,善于跟群众沟通,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监督员。经过培训后,上岗工作。形成社区价格监督站点与监督员相结合的价格监督网络。

  三、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宣传价格法规和政策,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了解社情民意,营造和谐环境。因此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把价格法规和政策送到社区、送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切实了解价格法规和政策的具体内容。这样既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又有利于经营者和收费单位更好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还可以及时化解矛盾,起到稳定人心,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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