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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西学院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西学院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5]127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河西学院〈关于申请调整有关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4]61号)收悉。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有关规定,根据河西学院新建及改造学生公寓的投资成本、室内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整体管理水平,并兼顾学生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河西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新建11号、12号4人间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元,6号、7号、8号、9号、10号五栋6人间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00元;改造5-6人间学生公寓楼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做好公示工作,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再单独收费。有关收费管理问题仍按甘价费[1999]179号文执行,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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