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长武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批复
(陕发改代赈〔2005〕488号)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咸发改 [2005]124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对长武县2004年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中部分搬迁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将原计划在巨家镇常家村、亭口乡朱位村搬迁74户、328人的方案,调整为在亭口乡铁渠村和杜家店村实施,铁渠村搬迁群众62户、284人,杜家店村8户、50人,两村共搬迁群众计70户、334人,均在铁渠村规划区集中安置。调整后长武县2004年的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由原来255户、1055人调整为251户、1061人。
2、同意调整后亭口乡铁渠村安置点新建砖混或砖石结构住房6000平方米,新建校舍270平方米;修建30吨水塔1座,供水管道1.9公里;砂石硬化村内巷道3.53公里;架设0.4KV供电线路2公里;卫星电视信号接受和发射系统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