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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艾尔瑞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调整经济林高效植物生长剂项目承担单位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艾尔瑞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调整经济林高效植物生长剂项目承担单位的批复
(陕发改高技〔2005〕371号)


西安艾尔瑞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经济林高效植物生长剂项目承担单位的报告》(艾集司字[2005]010号)收悉。为了加快该项目建设进度,使该项目早日投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我委认真研究,同意报告所提意见,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经济林高效植物生长剂项目承担单位由西安艾尔瑞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为西安艾尔瑞农化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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