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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5]153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定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4]52号)收悉。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及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有关规定,根据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改造2号学生公寓的投资成本、室内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及整体管理水平,并兼顾学生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改造2号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2号学生公寓2、3、4人间住宿费收费标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再单独收费。有关收费管理问题仍按甘价费[1999]179号文执行,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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