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5]169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调整兰州工专学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4]65号)收悉。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当前高校收费管理中存在的矛盾,理顺规范高校教育收费行为。在对该校生均培养成本审核的基础上,本着即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又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原则。报经省政府同意,对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学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200元,工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3600元。
二、收费标准理顺规范后,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省教育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措施,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采取适当减免学费等办法,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要切实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政策和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在校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实,必须保证学费收入中的10%用于资助困难家庭学生。有关收费管理问题仍按甘价[1999]179 号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