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5]203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申请批准翻译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甘人函[2005]2号)、《关于申请批准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报告》(甘人函[2005]1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086号)、《
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389号)、《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职业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17号)规定具体考试收费标准由各省核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测算,同意我省开展翻译专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时收取考试费,现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1、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
(1)三级笔译每人500元、口译每人590元;
(2)二级笔译每人590元、口译交替传译每人680元、同声传译每人2040元;
(3)一级笔译每人1420元、口译交替传译每人1860元、同声传译每人2200元。
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按60元。
3、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80元。
4、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80元。
报名费、考试表卡工本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2]16号文执行。
二、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收费标准,按规定及时到指定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并主动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专业资格考试费,用于支付命题、试卷印制、运输及保管、考场租用、聘请监考人员、阅卷、上缴国家考务费等费用支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