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7〕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高投资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景政发〔2007〕8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张晓强
成 员:
林 敏(县府办副主任)
叶常萌(县发改局局长)
季晓伟(县财政局局长)
吴建锋(县建设局局长)
沈永明(县国土局局长)
叶伟东(人民银行景宁县支行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