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5]266号)
甘肃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甘股托字[2005]001号文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2003]119号文规定精神,及
甘价服务[2004]204号文的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就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股权托管开户费:自然人股东20元/户,法人股东100元/户,在办理托管申请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2、股权托管服务费:按托管股本(资本)总额一次性收取初始托管服务费和按年收取托管服务费。标准如下:
股权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
托管股本(资本)总额(万元)
| 初始托管服务费(万元)
| 年托管服务费(万元)
|
3000以下(含3000万, 下同)
| 1.5
| 0.3
|
3000-5000
| 2
| 0.3
|
5000-10000
| 3
| 0.5
|
10000-30000
| 6
| 0.8
|
30000以上
| 1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