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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5]266号)


甘肃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甘股托字[2005]001号文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2003]119号文规定精神,及甘价服务[2004]204号文的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就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股权托管开户费:自然人股东20元/户,法人股东100元/户,在办理托管申请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2、股权托管服务费:按托管股本(资本)总额一次性收取初始托管服务费和按年收取托管服务费。标准如下:

  股权托管服务费收费标准

托管股本(资本)总额(万元)

初始托管服务费(万元)

年托管服务费(万元)

3000以下(含3000万,  下同)

1.5

0.3

3000-5000

2

0.3

5000-10000

3

0.5

10000-30000

6

0.8

30000以上

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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