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甘价检[2005]311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场、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当前,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维修服务价格不规范,不明码标价、或以虚假标价、混合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的现象屡有发生。为规范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对促进家用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与当地工商、商务等部门以及商业联合会协调配合,加强领导,深入宣传,确保《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