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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甘价检[2005]313号)


各市、州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当前,广告经营单位的价格行为缺乏监管,广告服务价格不规范。为维护广告行业的价格秩序,提高广告服务价格的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广告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对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健全广告监管制度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价格、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协调配合,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确保《广告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二、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联系,共同研究措施,组织做好《广告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广告经营单位广告服务明码标价的监督管理,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广告服务价格公示的内容、方式进行审查、监制。并公布价格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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