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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对定西市物价局关于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甘肃省物价局对定西市物价局关于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甘价函[2006]3号)


定西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安定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短期培训费的请示的函》(定价业函[2005]2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少儿社区校外活动兴趣培训属非学历教育,该收费未列入国家和省上定价目录,不属于中、省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收费项目和代收费。因此,少儿社区校外活动兴趣培训收费由举办者根据成本制定收费标准报同级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备案。该收费只能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举办活动时向自愿参加者收费,不能在周一至周五时间在学校举办并收费,不得与学校教学活动挂钩,不得由学校、在职教师代为组织、代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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