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甘肃省第五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价格备案有关问题的函
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
你办上报备案的《甘肃省医疗机构第五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格备案审核表》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贯彻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05号),以及《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甘价商[2004]366号)要求,经审核,在此次2453个中标的品种规格中,个别存在有同一个企业生产的同品种不同规格剂型药品之间的中标价和议标品种与同品种最高中标价之间不附合差比价规则的情况,请你办按差比价规则自行调整后,按中标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向联合招标的医疗单位制定并下发中标零售价。执行时间自2006年2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