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安西县铁合金企业用电价格的函
省电力公司,安西县人民政府:
安西县人民政府报来《关于恳请调整铁合金趸售及销售电价的请示》(安政字[2005]15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甘肃电网销售电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商[2005]125号)规定,嘉峪关供电公司供安西县电力公司电炉铁合金生产用电1-10千伏趸售电价为0.29元/千瓦时,35千伏趸售电价为0.285元/千瓦时;安西县电力公司供营业区内铁合金企业1-10千伏销售电价为0.318元/千瓦时,35千伏销售电价为0.308元/千瓦时。
二、为扶持当地经济发展,考虑到安西县铁合金企业目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决定自2006年2月15日起对安西县铁合金生产用电价格实行电价优惠政策,即嘉峪关供电公司对安西县电力公司电炉铁合金生产用电趸售电价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1.5分执行。同时,安西县电力公司对铁合金企业生产用电也相应实行电价优惠政策。嘉峪关供电公司由此产生的价差在全省高耗能电价优惠空间中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