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
1、大力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继续推进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继续深入开展“价格信得过”、“价格诚信单位”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加大经营者价格诚信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研究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适时开展经营者价格信用等级评价。
2、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分行业、有步骤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有效制止价格欺诈,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定期检查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公示的内容合法、准确、有效;开展“百城万店诚实标价”活动,切实提高专业市场、个体经营户明码标价率,提高明码标价覆盖面和准确度;鼓励、引导部分商业信誉好、消费者认可、明码标价基础较好的经营者实行明码实价,维护公平竞争,降低交易成本。
3、继续深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服务价格、垄断行业收费检查等群众反映强烈、乱收费问题较严重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其价格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4、开展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检查。大力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5、各地在做好国家和省上安排的专项检查的前提下,要创新检查方式,因地制宜开展检查,要做到重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政府定价项目检查与放开价格检查相结合、检查处罚与规范教育相结合,有效地纠正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八)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把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作为局重要工作提到日常工作日程,抓好普法教育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法规培训和价格业务紧密结合工作。每年制定省局领导和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计划,把依法行政有关的理论和知识学习列入每一位价格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必备内容。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上组织的法制培训讲座活动。
2、进一步完善价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考核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公开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
3、认真制定和实施普法教育规划,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加大落实普法宣传经费的投入。要在总结和推广前期普法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变化,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普法方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防止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