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政法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6]89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甘肃政法学院〈关于学生公寓住宿费试行期满申请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函》(甘教财函[2005]58号)收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甘肃政法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4]18号)试行期已满,根据试行情况,按照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
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甘肃政法学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正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新建3-8号楼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00元,改造1-2楼号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为每生每学年900元。
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再单独收费。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住宿费。
二、收费单位要按规定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事业性收费票据,公寓住宿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