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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国道212线木寨岭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国道212线木寨岭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的通知
(甘价费[2006]173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申请正式核定国道212线木寨岭隧道收费标准的请示》(甘交财[2006]39号)收悉。国道212线木寨岭隧道收费公路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国道212线木寨岭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4]146号)批准试行收费期已满,经研究,现将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正式核定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木寨岭隧道收费公路全程设1个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按核定载重吨位采取过站收费。客车按出厂时核定座位,每10个座位折合1吨计收;拖拉机按12马力折合1吨计收。不足1吨按1吨计收,超过1吨吨位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计;收费金额以元为单位,不足1元,按四舍五入进位至元。

  1、汽车通过收费站每吨每次收取6元;

  2、摩托车通过收费站每车每次收取2元;

  4、拖拉机通过收费站每吨每次收取2元。

  对于沿线频繁过往木寨岭收费公路的车辆按自愿原则按月交纳通行费。月票标准为:汽车每吨每月150元,摩托车每车每月50元,拖拉机每吨每月50元。

  对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包括农用三轮车),在农忙期间过往的,车辆通行费应继续实行优惠减免政策,具体优惠办法由省交通厅制定,并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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