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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农业部门
  2.“绿剑保菇”专项整治。
  整治内容:检查菌种生产经营者证照、生产经营条件、菌种质量、档案建立、菌种的种子标签和标签标注、食用菌原辅材料质量项目。
  整治目标: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日常监督和重点集中整顿,使全县菌种生产经营者守法自觉性得到明显提高,菌种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用菌产业用种安全得到保证,提高菌类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农业部门。
  3.蔬菜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
  整治内容:开展对蔬菜产地环境的土壤、灌溉水、大气等环境情况调查,对可能影响蔬菜质量安全的因素进行检测和监督,组织基地和农户开展技术与法律培训;开展用药情况检查,指导菜农建立生产档案,指导实用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加大上市前产品定期抽检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聩,制止不合格蔬菜上市。
  整治目标:加强蔬菜生产基地污染源监控管理及上市前产品检测,提高菜农的技术和自律意识,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农业部门。
  (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1.茶叶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整治内容:以全县茶叶生产加工企业为对象,开展无证查处取缔工作,督促企业积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整治目标:通过整治,杜绝掺杂掺假行为,提高我县茶叶行业整体质量水平。
  责任单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
  整治内容:对城乡结合部以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尝试实行区域特许准入制度,对纳入目录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发放专门准产证,确定销售区域。
  整治目标: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B、C类企业综合整治转化率达100%,D类企业关停并转率达100%。
  责任单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整治内容:禁止滥用添加剂和生产有毒有害、劣质不合格豆制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豆制品的加工和经营。
  整治目标:使部分小作坊办理证照;对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好的企业,给予正面宣传引导,提高树立豆制品品牌意识,有效解决豆制品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环保、工商、卫生等部门配合。
  4.生猪定点屠宰整治工作。
  整治内容: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提高屠宰加工质量,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统一培训专业屠工,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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