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食品、饮用水安全
做好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是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保障。各级政府要组织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尤其质监、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要严格食品生产环节监管,把好源头关;工商部门要加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严禁过期、腐败变质食品流向市场或农村;卫生部门要强化餐饮业、机关、学校食堂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环保、建设、卫生等部门要做好饮用水的检查监测,保障集中式供水、灾区临时供水符合要求,同时加强对自备水、井水、分散式供水消毒及指导,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切实加强疫情监测
疫情监测是指导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有效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医疗、疾控机构加强疫情监测,掌握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及时报告疫情,做好疫情的预测预警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尤其是各级疾控机构,当前要增加专人,深入医疗机构,主动收集疫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务必加强门诊预检分诊,主动与疾控机构配合。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准确报告,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尽快予以扑灭。要坚持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专人值守,从5月15日起实行灾区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和零报制度,各区县应于5月16日前将值班电话报遂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保障组(0825-5807707)。
六、强化信息收集反馈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专人收集灾后防病信息,于每日下午16:30前向遂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医疗保障组(0825-5807707)报告当日进展情况。发生重大疫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暴发流行。
附件:遂宁市地震灾后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遂宁市地震灾后疾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昌升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 组 长:胡家正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遂宁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