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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景政办发〔2008〕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钟昌明

  副组长:张晓强

  成 员:林 敏(县府办副主任)

      叶常萌(县发改局局长)

      陈丽海(县科技局局长)

      杨唐珠(县监察局局长)

      季晓伟(县财政局局长)

      沈永明(县国土局局长)

      吴剑锋(县建设局局长)

      陈海峰(县交通局局长)

      陈阳南(县水利局局长)

      刘万民(县农业局局长)

      潘文彪(县林业局局长)

      刘德灵(县经贸局局长)

      雷李会〔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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