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加强文艺人才的培养,鼓励文化工作者创作更多的畲族文化精品。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8. 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公布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争取两个项目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着力建设省级畲族原生态文化保护区。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9. 扩大对外文化交流,举办好中国畲族民歌节。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10. 积极推进竞技体育与民族体育协调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活动,举办首届农民运动会。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四)县科技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完善企业科技创新评价制度,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配合单位:县经贸局。
2.深入推进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
配合单位:县农业局、财政局、县委政研室(农办、扶贫办)、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3.健全科技信息网络,开办网上贸易。
配合单位:县电信局、经贸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4.进一步加强企业信息库、项目储备库和科技人才库建设。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5.继续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实施纲要》,建立科普活动中心,加强科学技术的推广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五)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的主要工作。
1. 完成6个乡镇74个行政村和123个自然村有线电视联网。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2. 启动并完成100个行政村的广播“村村响”工程。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六、潘晓泉副县长负责的主要工作
--继续抓好外舍防护工程建设。
--高起点抓好县城总体规划和其他城区规划。
--高水平推进城区道路、供水管网、排污等建设,完善县城功能,提高县城品味。
--高效能抓好城区管理。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为各类建设提供用地空间。
--抓好各类违章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的防范和处罚。
(一)县建设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启动城南旧城拆迁改造。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鹤溪镇人民政府。
2.继续抓好外舍防护工程。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3. 全面完成县域总体规划编制,认真组织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着力抓好外舍新区规划,抓紧编制城南旧城区和城北鸭蛋坑等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引入山地规划理念,着手编制城东、城西区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4. 加快连接新老城区的道路建设,开工建设人民北路延伸、外舍新区道路网、鹤溪南路延伸、环城东路贯通、团结东路和环城南路,规划建设停车场。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鹤溪镇人民政府、外舍管理区。
5. 完成城区主供水管网改造、垃圾填埋场、复兴西路立面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城区桥梁、路灯、公厕改造,加快人民南路一标段、县城中心区、公园和住宅小区绿化进程,继续抓好鹤溪景观带建设。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鹤溪镇人民政府。
6. 加强房地产开发与建设,开工建设宝石住宅小区,努力满足市民的居住需求。全面完成江滨小区限价商品房建设。深入实施城镇廉租房制度。规划建设农居点2-3个,着力解决城区农民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