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县环保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6.认真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7.积极组织林农开展冰雪灾害生产自救,努力降低林农损失。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四)县水利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完成80个村的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解决和改善3.06万农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2. 完成鸭蛋坑防护工程,开工建设城南城防工程。
配合单位:县建设局。
3. 继续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千万亩十亿方、千库保安等工程,扎实推进重点堤防和病险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切实抓好小流域山洪灾害防治。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4.认真做好防汛抗台和抗旱工作。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5. 完成白鹤二级等电站的主体工程,新建小水电站10座。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五)县民政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 坚持积极稳妥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稳步推进库区村级规模调整。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2. 切实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稳步推进(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3.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努力提高社区工作水平。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鹤溪镇人民政府。
4.全面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逐步理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财务管理。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5. 积极稳妥地推进撤城关镇设办事处和“撤村建居”工作。
配合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6.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7.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正常增长机制,确保低保资金足额发放。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8. 启动星级敬老院建设,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巩固在85%以上。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9.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救助能力。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10. 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积极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六)县供销社负责的主要工作。
保证农业生产资料的有效供给。
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农业局。
(七)县气象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加强气象观测设施建设,抓好灾情的预警、监测和评估,提高救灾工作快速反应能力。
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国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五、胡晓红副县长负责的主要工作
--积极推进省级教育强县创建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妇幼保健水平。
--加强畲乡文化建设,提高畲族文化的影响力。
--加强科技推广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抓好有线电视“村村通”和广播“村村响”工程。
(一)县教育局负责的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