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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2008)

  8.整合农村劳动力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00人。

  配合单位:县委政研室(农办、扶贫办)、农业局、教育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9.加强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服务,大力支持景宁人在北京、天津等地发展超市,鼓励在湖南、云南等省开发小水电。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经贸局、水利局。

  10.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11.加强劳动执法监察,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努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四)县旅游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开工建设炉西峡景区并完成一期工程。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郑坑乡、梅岐乡、渤海镇人民政府。

  2.力争启动新山哈寨景区建设。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鹤溪镇人民政府。

  3.继续加快大均“畲乡之窗”、封金山景区的改造提升进度。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大均乡、澄照乡人民政府。

  4.进一步完善旅游规划体系,完成滩坑库区和大漈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规划的编制。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5.切实加快惠明寺景区项目的前期工作。

  配合单位:县民宗局、发改局,鹤溪镇人民政府。

  6.深化旅游投资体制改革,创新旅游资源开发经营机制,加大旅游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大景区开发。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7.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加强富有畲乡特色的旅游商品开发,改善“吃、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条件。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8.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9.进一步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积极拓宽客源市场,重点办好“2008中国畲乡三月三暨海峡两岸各民族欢度三月三”等重大节庆活动。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五)县公安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继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2.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工作。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建设局、安监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六)县司法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1.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大力宣传和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配合单位: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3.全面加强乡镇综治中心建设。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

  (七)县信访局负责的主要工作。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网上信访”通道,维护信访秩序,重点解决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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