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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2006年全省部分小水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2006年全省部分小水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为了鼓励开发利用我省小水电资源,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缓解经营困难,现对省内部分小水电企业2006年的上网电价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省内部分小水电企业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22元(含税)执行,按此电价结算的企业及上网电量详见附表;超过执行电量的部分其上网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18元(含税)结算。
  二、请各地电力局(供电局、公司)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上网电价和执行电量与小水电企业及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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