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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八、安全评价机构收费前向省物价局申领《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凭证收费,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

  九、本通知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安全评价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收费标准,以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分档计算收取(表1)。

  表1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收费 投资

标准   总额   

 

收费项目   

500万元

以下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0.5 -1

亿元

1-5

亿元

5-10

亿元

10-15

亿元

15-20

亿元

20 亿元以上

安全预评价

1-2万

2-4万

4-10万

10-14万

14-18万

18-22万

22-26万

26-30万

按总投资

0. 15‰收取

安全验收评价

1.5-3万

3-5万

5-12万

12-16万

16-20万

20-24万

24-28万

28-32万

按总投资

0.16‰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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