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在开展促销活动时采取先提价再折扣或赠券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
(三)监测的重点:“两节”期间,要加强对粮食、肉禽蛋菜等食品价格以及煤炭、液化气、成品油、药品、住房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特别是要针对目前粮油价格出现的波动问题,要进一步做好价格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切实做到在市场波动的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情况。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要及时启动应紧预案,并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
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货源,加强调运,加大商品投放力度,引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价格政策,加强吞吐调节,稳定市场,平抑价格。
时间安排,集中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时间是2007年12月28日至2月25日。
二、组织方式
集中开展“两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省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组织实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检查。检查以同级检查为主,也可采取联合办案,下查一级的方式。各地在省上明确的重点检查范围内,可结合实际,突出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欺诈、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价格部门要将严厉查处价格欺诈和监测重点商品价格动态作为“两节”期间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商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合理配置检查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力争做到宣传与整治相结合,检查与规范相结合。
(二)各地价格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大造声势、大力宣传;要切实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价格垄断,以及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的价格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震慑价格违法经营者。
(三)要确保“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受理群众节日期间的举报投诉,努力化解矛盾,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