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校内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6]391号)
省教育厅:
你厅《转报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关于调整收费标准请示的函》(甘教财发[2006]22号)收悉。按照国家发改委、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5]3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校内3、4、5、6号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3、4、5、6号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再单独收费。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住宿费。
三、你厅要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学生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