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无电地区农网工程户表改造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商[2007]42号)
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明确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等农网工程户表改造收费标准的函》(甘电司财[2007]60号)收悉。为了保证全省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含农村大网延伸“户户通电”工程)的顺利实施,改善居民用电条件,杜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居民用电负担,现将全省无电地区农网工程户表改造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无电地区农网工程户表改造收费标准最高为200元。改造内容为电能表及以下入户材料(包括电度表、闸刀、漏电保护器、进户线及安装材料)。
二、实施户表改造后,由于不具备条件尚未达到集中装表要求的,以后供电部门集中装表时不再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