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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八冶兰州基地二期新建B1、B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八冶兰州基地二期新建B1、B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7〕62号)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八冶金建设公司:

  你单位《关于八冶兰州基地二期新建B1、B2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审批的申请》(八冶政发[2007]2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和《甘肃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服务〔2002〕315号)规定,经现场查勘和核实,并商省建设厅,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八冶兰州基地新建B1、B2号楼总建筑面积19629.24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16130.02平方米,核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为2040元。

  二、经济适用住房的楼层、朝向差价可按整幢建筑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掌握,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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