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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临洮县南部水厂电价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临洮县南部水厂电价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复函
(甘价函〔2007〕46号)


定西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临洮县南部水厂电价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定价发电[2007]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甘肃电网销售电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商[2006]191号)和《关于调整甘肃电网销售电价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甘价商[2006]276号)文件规定,临洮县南部水电厂属经营性供水企业,应执行非、普工业用电价格类别。同时,你市电价执行中存在的类似问题,请参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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