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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物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物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价法调[2007]95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局:
  2007年是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实施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2007年全省物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2007]555号)、《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全省物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精神,省局制定了《2007年全省物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2007年全省物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物价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价格中心工作,加强法制理论学习,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提高价格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治价水平,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价格法制环境。
  一、加强法制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保证全年进行二次以上法制讲座。
  2、落实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严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重点和目标要求,保证学习措施制度化。采取支部学习、法制讲座、网络教育、以案说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为干部职工积极搭建法制学习平台。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果,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并要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50小时。
  3、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对履行价格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诉讼等行政执法人员,及时组织与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知法、守法特别是用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法制培训工作。省物价局适时组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强化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制定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计划,并将计划落到实处。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专题培训,认真进行上岗培训,严格落实岗位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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