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规范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
(甘价法调[2007]126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甘肃厂区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省局决定开展全省规范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活动。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规范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服务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省物价局决定开展全省规范明码标价专项活动。
一、目的和意义
这次专项规范活动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明码标价方面的法规政策,大力普及和规范明码标价,禁止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价、货签不对位、标示模糊等不规范标价行为。打击利用虚假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全面推行和规范明码标价,既是提高价格透明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治理乱收费、乱涨价,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有效措施。要进一步提高经营者明码标价意识,有效规范标价行为,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完善相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市场价格秩序的根本好转。通过明码标价,实现价格信息的公开透明,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维护消费者利益。
二、任务和要求
这次专项规范的主要任务是:大力推广和普及明码标价规范标价行为,使从事商品经销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及时更换”。
要在全面推行明码标价的基础上,确保城市大中型商场、超市、餐饮、宾馆饭店及通信、邮政、民航、铁路、电力等领域、主要商业区域、休闲娱乐业、修理业、打字复印业、洗浴业等重点领域明码标价率达到100%,农村村镇明码标价率力争达到80%以上。
三、时间、方法和步骤
专项规范活动的时间定在6月1日至9月30日,由省局统一安排部署,省、市(州)、县(区)三级价格部门共同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