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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7年服务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7年服务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的通知
(甘价法调[2007]131号)


各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发改价格[2006]873号)精神,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作用,我局去年下发了《运用价格手段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意见》》,明确了价格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目标和任务。现将局2007年运用价格手段服务新农村建设重点落实的十件实事予以印发,各处室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责任到人,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同时,请各地配合省局做好这项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落实措施,力争把实事办好,积极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附表:省物价局2007年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十件实事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表:
  省物价局2007年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十件实事

序号项  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
1整顿规范农村电价秩序,进一步减轻农村用电户电费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电力价格处法规调控处
2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收费,遏制农村医疗乱收费、乱加价行为,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收费管理处商品价格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3进一步降低农村药品价格,对进入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定价药品,逐步降低药品零售价,年内平均降低10-15%,切实减轻农民药费负担。商品价格处收费管理处
4对我省化肥继续实行出厂最高限价、流通价格差率控制和防止化肥层层加价的监管措施,继续对化肥生产用电实行优惠电价,对化肥铁路运输免收铁路建设基金,保持化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商品价格处服务价格处电力价格处
5监督落实“村通工程”和“村村通工程”中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优惠政策,指导各地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等收费标准,确保农村低于城市,促进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收费管理处法规调控处
6落实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推动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坚决取消违反规定针对农民建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制止对农民建房强行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服务价格处法规调控处
7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与当地学生执行同一政策,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制定落实的办法,解决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劳务输出。收费管理处法规调控处
8组织开展洋芋、花卉、水果、啤酒大麦、制种、油橄榄等名优新特产品成本调查,发挥农本调查户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使农调户成为当地致富带头人,帮助和引导农民寻找适用品种和适用技术,积极为农民增收提供服务。成本调查队法规调控处
9通过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全省粮油购销价格、生猪、鸡蛋出场价格、蔬菜、中药材批发价格、农资价格和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成本调研分析报告,引导农民优化种植结构,实现增产增收。价格监测中  心成本调查队
10认真抓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农村市场价格巡查。及时查处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中的乱涨价、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稳定农资市场价格;查处农业用水、用电中乱摊水电费用,超标准执行农业用水和农村综合分类电价,随水、电搭车乱收费,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村医疗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建房、农村计划生育、有线电视服务中的乱收费行为,整顿规范农机服务等经营性收费秩序,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商品价格处服务价格处收费管理处电力价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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