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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7年价格专项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7年价格专项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甘价检〔2007〕127号)


各市、州物价局,甘肃矿区、甘肃厂区、东风场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36号)和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省局拟定了《2007年价格专项检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2007年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任务很重。请各地根据国家和省上的部署统筹安排,及早准备,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检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检查分局2007年价格专项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安排

检查范围、重点、时限

检查方法和步骤

主办室

协办处室

 

资源价格专项检查

5月下旬

6月下旬

检查的范围:供电、供水、供暖、天燃气销售企业执行国家和省上规定价格政策的情况。

检查的重点: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供水、供暖及天燃气销售中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有无价外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

检查的时限:2006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

1、资源价格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安排部署,市、州价格部门组织实施。

2、省局对部分电力、供水、天燃气销售企业进行直接检查。

检查一室

电价处

 

商价处

 

服务处

 

涉企和环保收费试点检查

5月下旬

6月下旬

检查的范围:技术监督、公安消防、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行政部门、各类协会、中介组织面向企业收费的情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情况。

检查的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违反规定自立项目向企业乱收费、强行服务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领取政府补贴但不按规定处理污水和垃圾的行为。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不执行环保收费政策,越权制定环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行为。

检查的时限:2006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

1、涉企和环保收费试点检查由省物价局安排部署。

2、首先在天水市、白银市、武威市、临夏州进行试点检查。

3、根据试点检查情况,指导各地对问题突出的行业或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二室

收费处

 

服务处

 

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整治

6月1日至

9月30日

检查的范围:各类专业交易市场、商业区(街)、商业门店等,餐饮、娱乐、洗浴、打字复印、修理、宾馆饭店、通信、邮政、民航、铁路、电力、物业管理、游览景点等商品经营和服务行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检查的重点:商品经营和服务项目是否做到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及时更换。通过专项整治,使城市大中型商场、超市、餐饮、宾馆饭店、休闲娱乐业、修理业、打字复印业、洗浴业等领域明码标价率达到100%,农村村镇明码标价率达到80%以上。省局统一制定和规范全省通信、邮政、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的标价内容与标价方式。

1、市场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活动由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各级价格部门共同实施。

2、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6月份集中进行检查规范。以市、县物价局为主,抽调专门人员,实行区域包干和行业包干相结合,逐门逐户督促规范。对经劝告仍不执行规定的,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实施经济处罚。

3、7月下旬至8月中旬组织回头看,进行复查巩固。

 

 

 

社会监督室

法调处

 

商价处

 

电价处

 

收费处

 

服务处

 

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

6月下旬

7月底

检查的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执行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情况。

检查的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价格部门审批,自行定价销售经济适用房,擅自提高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房租金,将经济适用房按商品房价格出售,以及在商品房销售中通过多计公摊面积、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哄抬房价、价外加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房屋中介机构提高中介费标准,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收取明码标价以外费用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代收水、电费中乱摊派、乱加价的行为。

检查的时限:2007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

1、房地产和物业服务专项收费检查由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共同部署。各市州价格部门组织实施。

2、在检查开始前,安排兰州市、嘉峪关市进行调研和试点检查。

3、省局抽查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

检查四室

服务处

 

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6月

8月

检查的范围:药品生产、销售企业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的情况;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情况;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执行代理收费政策的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收费执行情况。

检查的重点:药品经销企业和医疗机构不执行中管、省管药品价格,推迟降价时间或者不按规定幅度降低药品价格的行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不执行规定的加价率,擅自提高药品价格,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乱加价,以及采取虚增一次性卫生材料使用数量、多计检查治疗次数变相多收费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乱收费行为。

检查的时限:2006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纠风办、卫生厅共同部署。由各级价格部门按分工管辖范围组织实施。

2、要求各级价格部门对医疗机构的重点检查面不低于80%,对药品经销企业的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

 

检查二室

商价处

 

收费处

 

教育收费重点检查

9月中旬

10月底

检查的范围:各级各类中小学、高等院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

检查的重点:农村中小学执行“两免一补”政策的情况;中小学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转学费、体检费等各项代收费,强制收取补课费、存车费、饮水费等服务性费用的行为;高级中学违反“三限”政策超比例招收择校生多收费,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调解生、旁听生等其他名义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的行为;公办学校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变相向学生乱收费用的行为,企业改制学校向系统外学生收取择校费或收取教育成本费后重复收取学费的行为;高等学校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建校费、专升本费、转专业费、重修费、补考费、学士学位考试费、各种证卡工本费的行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

检查的时限:2006年春季开学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

       

1、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省纠风办、省教育厅共同部署,各级价格部门按分工管辖范围组织实施。整个检查工作以同级检查为主,下查一级与抽查相结合。

2、对部属、省属高校和省属中小学以省物价局为主组织重点检查。部分民办院校委托市州检查。

3、各地对高校和中小学的重点检查面不低于80%。

检查三室

收费处

 

开展通信行业价格检查

10月

11月

检查的范围:电信、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等通信企业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情况。

检查的重点:通信企业擅自提高国家和省上规定的电信资费标准,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继续执行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通过改变电信业务规程、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在经营活动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如实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未经用户同意强行服务收费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检查的时限:2006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行为。

1、通信行业价格检查由省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安排部署。以省、市价格部门为主开展。

2、检查开始前,安排金昌市、平凉市、陇南市、甘南州进行试点检查。

3、省物价局直接检查省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通公司、铁通公司和部分市、州分公司。

 

检查四室

服务处

 

司法服务收费专项检查

11月

12月

检查的范围:司法行政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执行收费政策的情况。

检查的重点: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所属公正、鉴定等机构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乱收费的行为;各类律师服务机构在服务中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检查的时限:2006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

  

1、司法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共同安排部署,市州价格部门组织实施。

2、检查开始前,安排酒泉市、庆阳市进行试点检查。

3、省局对省司法厅及下属事业单位和在兰规模较大的律师服务机构进行检查。

检查三室

收费处

 

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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