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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兰州机场行李寄存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兰州机场行李寄存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价服务〔2007〕196号)


甘肃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兰州机场候机楼行李寄存收费许可证的请示》(甘机场集团[2007]163号)和《关于兰州机场申请纸箱等销售价格的请示》(甘机场集团[2007]1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兰州机场候机楼行李寄存和兰州机场纸箱、编织袋销售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按附表执行,并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收费标准。

  二、你公司开展以上服务业务,应遵循诚实信用和自愿有偿

  的原则,依法经营,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三、你公司接到此文后,请到我局办理《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收费时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批复自2007年7月20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到期后另行核定。

  附件:1、兰州机场候机楼行李寄存服务费收费标准

  2、兰州机场纸箱、编织袋销售服务收费标准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兰州机场候机楼行李寄存服务费收费标准

行李类型

规格

收费标准(元/件)

备注

小件行李

长+宽+高

65cm以下

0-12小时

5.00

超过12小时,每12小时加收5元,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收。

中件行李

长+宽+高

65-200cm

0-12小时

10.00

大件行李

长+宽+高

200cm以上

0-12小时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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