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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 区
××县
平均价格
备注
填报说明:
1、本表报告单位为14个市、州价格主管部门。
2、本表2-7月为周报,8月至次年1月为月报。
3、如果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变动原因。
4、价格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规格等级
2、本表为月报,每月25日采价并上报。
3、如果价格变动幅度超过10%,须在备注栏中说明变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