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标准的通知
(甘价费〔2007〕307号)
省通信管理局:
你局《关于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甘通信发〔2006〕273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1〕4号)及人事部、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0号)精神,在国家未制定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经研究审核,现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类别 | 初级收费标准 | 中级收费标准 | 高级收费标准 |
理论考试(元/人) | 65 | 65 | 65 |
能力考试(元/人) | 260 | 380 | 500 |
英语考试(元/人) | | | 65 |
合计 | 325 | 445 | 630 |
该收费标准包括组织报名、租用设备和考试场地、试卷、监考人员、材料消耗、专家评审等与考试有关的所有费用,为向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收取的最终费用。
二、上述各项收费收入应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缴入省级财政专户。
三、执收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