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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全省部分国、省干线公路收费标准的通知

吉林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调整全省部分国、省干线公路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吉省价收字[2001]28号)


各市(州)、县(市)物价局、财政局、交通局:
  为规范我省公路收费行为,进一步理顺公路收费标准,结合我省企业承受能力和交通部门负债量较大的实际,参照辽、黑两省公路收费标准,根据省政府批示精神,现对我省部分国、省干线公路的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这次调整共涉及37个收费站,其中包括国道上的17个公路收费站,省道上的20个公路收费站,具体是;敦化、西川、沿江、通快、黑大、牛心顶、磐石、红旗、双辽、蛟白、蛟河、兰家、大安、白平、单家、平东、郑家屯、胡家店、朝阳山、朝阳镇、凉水、东那、秦家屯、双山、合心、四间房、太平川、通洮、延天、白嘎、永平、鳞字、肖家、峰岭、松抚、靖宇、通沈收费站。
  二、其它事项:
  文中未列入的各公路收费站,继续执行现行公路收费标准。文中列入的37个公路收费站,自二00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新调整的收费标准,其它有关管理事宜不变。
  执行新收费标准
  的各收费站的收费期限在本通知执行后两年内,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厅重新予以核定。

  附件:全省部分国、省干线公路车辆通行费单向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次

车辆类别

车辆种类

次票

月票

1

20马力(含20马力)以下营运拖拉机

5

 

2

10座(含10座)以下小客车、吉普车、      2吨及2吨以下小货车、20马力以上  拖拉机

10

200

3

2吨至5吨(含5吨)货车(标箱)、11  座至33座客车。

15

300

4

5吨(加长箱)至10吨货车、拖挂车、 半拖挂车、特种车辆、34座及34座  以上客车、20吨以下集装箱车

25

500

5

10吨以上各种机动车、20吨及20吨 以上集装箱车

30

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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