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关于省物价局增设电力价格处的通知
(甘机编办通字[2007]15号)
省物价局:
甘价人[2006]399号报告收悉。为切实加强我省电价管理工作,经研究,同意在省物价局设立电力价格处,增加处级领导职数2名,人员编制在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
电力价格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上管理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趸售电价、农村综合分类电价及全省热力出厂价格的改革、调整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拟订省级政府管理的电价目录、范围、原则和办法;负责分析、预测全省煤电价格及供求变动趋势;负责全省农业排灌电价改革政策的拟订及贯彻落实;负责协助电监部门建立西北和甘肃区域电力市场价格工作,研究拟定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参与电力行业重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负责提出有关价格建议;负责协调和仲裁电价争议;负责对依法听证的电价项目、方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和监督基层价格主管部门的电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