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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林风电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复函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吉林风电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复函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吉省价工函[2001]20号)
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吉林风电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收悉。经测算,吉林风电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元宝等三个水电站增容改造后出厂电价为0.402元/千瓦时,此价格自改造后有上网电量之日起执行。今后如遇国家调整电价政策,则按国家相关政策重新核定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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